因为还要上班,王志干脆把林七带到厂里。
两人在厂里的食堂吃过午饭后,王志拜托相熟的食堂大姐帮忙照看一下林七,又叮嘱林七要乖乖在食堂等他下班。
“阿七,你就在食堂等我晚上七点下班啊,别乱走啊,有什么事你就跟莫姐说就行,要是想吃什么你就拿我的饭卡去食堂窗口刷,别不好意思啊。”厂里早些年发生过事故,有个工人的小孩在厂里乱跑手掌不小心被切割木板的机械给割断了,后面送到医院也没能接回去。
一直以来王志在工作方面都是个安全意识很强的人,他的每一次切割操作都力求安全第一,同时他还经常提醒一起值班的工友做好安全措施,而现在懵懵懂懂、一头纱布的林七在他眼里更是需要千叮咛万嘱咐的保护对象。
直到阿七一再保证自己绝不乱走,王志才能放心去上班,食堂莫姐看到林七望着王志离去背影念念不舍的模样猜测两兄弟感情一定很好。
“哎呀,你们兄弟俩感情真好!”
“嗯、嗯嗯。”林七摸着鼻子点了点头,莫姐的评价让他格外心虚,王志对外介绍林七一律说是表弟,但事实是两人都是昨天刚认识的陌生人关系,不,应该是被救者与恩人的关系,王志不想让他难做受人指点,有心维护他,林七心里很感激。
莫姐自家有个五弟,也是瘦瘦小小的个子,她现在看到林七就想到在远在老家的五弟,倍感亲切,于是打开话匣子一边洗碗一边跟林七聊天。
林七现在失忆,有些问题他回答不出来,只能笑着说时间太久了记不起来。他想帮忙,莫姐直接拒绝,说不用,哪能让病人干活。
等王志下班来食堂找他时,莫姐还在和林七聊天,大部分是莫姐说,林七听,林七是个很好的倾听者,不管莫姐说什么他都会认真回应,绝不敷衍,这让莫姐感到满足并且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和自己五弟差不多大的小孩。林七跟王志离开时,她还拿出一罐自己腌的酸萝卜送给林七,告诉他配米粥最好喝。
七点下班回到出租屋已经八点多了,一路上林七总说没事没事,脸色却越来越苍白,王志第一次觉得自己当初图便宜租了个这么远的房子是多么错误的决定,路过菜市场时王志多买了一斤牛骨决定给林七好好补补。
“阿七,你想吃什么尽管说!别不好意思!”这不是什么客套话,王志平时的消费欲基本上的确集中在吃的方面,他对食物的采购绝不吝啬,对食物的烹饪也很研究。
“志哥你买的我都喜欢吃,吃这些就行。”林七看王志左右手提了满满两袋菜既吃惊又感动,因为王志说今晚要把这些全做了,就当庆祝自己多了个弟弟。
出租屋有两个灶很方便做菜,只用一个小时,王志就做出了满满一大桌菜:五花肉炒蒜苔、红烧茄子、黑木耳炒豆芽、干锅黄鱼、山药排骨汤。在开饭前王志给林七卖了点饼干零食让他先垫垫,小猫可不能饿着。
“等久了吧?来来来吃饭!不是志哥吹牛啊,我做菜没准一些饭店的厨子还要好呢!”之前王志和工友去外面下过几次馆子,说实话那些自称大厨的做菜水平真不怎么样光会颠勺,都是一些中看不中用的假把戏,吃过几次后王志就决定再也不在外面吃了。
“哇!志哥做菜真好吃!!!”小猫咬了一口五花肉,瞬间眼睛放光,浓郁的酱汁包裹着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在唇舌间安抚味蕾,香酥可口,美味十足。
王志看着小猫陶醉的模样哈哈哈大笑,边给他介绍边往他碗里使劲夹菜:
“尝尝这个,红烧茄子,我多放了一些香料好让味道更浓,颜色也更好看。”
“这个黑木耳和豆芽是新鲜的,那个菜贩今天刚拿回来的,其他摊位放了好几天的跟这个没法比,都没这个脆!”
“干锅黄鱼,你脑袋有伤我就没放辣椒,放心吃,大口吃!多吃鱼伤口好得快。”
“哦,还有这个汤,听别人说骨头汤最补钙,阿七你太瘦了,一定得多补补,多长点肉才不容易生病。”
…………
林七吃的两腮鼓鼓囊囊,像个进食的小松鼠,碗里的菜更是被王志堆成一座小山,菜多的都快要掉出来了,他连忙阻止:“够了够了志哥,你给我夹这么多我吃不完的。”
“这有什么吃不完的?这才多少?是碗不够大,下回盛饭拿个大碗,你现在正是缺营养的时候,你看看你手腕多细啊!就是得多吃才能壮起来!”平时和王志待在一块的都是五大三粗、吃饭能干四五碗的工友,现在尽管有体型差异,但他还是丝毫意识不到林七的胃口要比那些壮汉小很多,王志固执地认为男人的胃口都很大,这是他对同类最深的刻板印象。
“我真吃不完这么多志哥...”林七懂王志的热情,但王志不懂他的胃口,思考之下,他只能说待会儿还要吃药,吃太撑了可能会妨碍到药物的吸收。王志一听,愣怔了一下,挠着头说对对,忘记还要吃药了,于是停止对小猫的投喂。
上午民警带林七去医院检查,医生给他开了一堆药,药盒垒起来都能当砖头砌墙了。王志夸张地想象着林七可能都没那一大袋药重,没准刮个大风就能把他吹倒。
出租屋没有冰箱,王志也不爱剩饭,所以林七吃饱后剩下的饭菜都被王志收刮到自己肚子里。吃完后他坐在椅子上身子往后仰,随手撕了一节卷纸擦嘴,让林七先吃药然后去洗澡,碗筷放在这他等会儿收拾。
林七站着没动,抿着唇一脸欲言又止,王志还以为他头疼又犯了,腾的一下起身,给林七吓一大跳。
“怎么了?头又疼了啊?”王志抓住他的肩原地固定,全方位无死角地仔细察看林七头上的纱布有没有渗血。
“没、没事,我头不疼,”林七轻拍了拍王志紧抓在自己肩头的大手,头不疼,肩疼:“志哥,我...我没衣服换,这身衣服有点臭了…...”
啪的一声,王志猛拍了一下大腿,懊恼道:“瞧我这记性,光顾着吃了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呃...要不这样吧,阿七你先穿我的衣服顶顶,明天星期天我不上班,带你去步行街买几件衣服还有一些牙刷毛巾什么的。”
这么一说,王志突然想到家里只有一条毛巾,而且他从头到脚都用过,上面还破了几个小窟窿,实在不好意思再让人将就着用。
“那个,你先去洗澡,我去附近的小卖部给你买条毛巾,很快的,回来再给你拿衣服,这样时间刚刚好。”说着便拿上钥匙火速出门了。
林七想说没关系,但转念一想自己是没关系,万一志哥觉得有关系呢?让他把毛巾拿出来给自己用未免也太得寸进尺,强人所难,蹬鼻子上脸了。
村里有两家小卖部,暗地竞争挺大,为了留住客流,进了好多不同种类的货品,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王志性子急,直接跑过去买好牙刷毛巾还有拖鞋后又风风火火地跑回来,他在工厂抗木头练出了一身腱子肉,这点运动量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咚咚,王志敲了敲卫生间的门,卫生间的花洒很猛,流水声很大,所以王志得在外头喊林七才能听到。
“阿七!我回来了!你开下门拿一下东西!”
“哎!”一颗小脑袋探了出来,接过牙刷毛巾还有衣服,水汽把林七的脸摸得通红,他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谢谢志哥。”
“嗐,谢什么,不用谢,行了你洗吧,记得别淋到头,伤口不能碰水。”
“好,谢谢志哥。”
林七其实也洗的差不多了,现在只要擦身穿衣就完事了,但现在出现一个问题:没有内裤。
还在咬着唇思索是直接这么穿还是厚着脸皮向志哥要一条内裤时,咚咚,门又被敲响了。
“阿七啊,我忘给你拿裤衩了,你再开一下门。”
“哦,好。”林七再一次探出脑袋红着脸接过,王志的内裤穿在他身上很松,他需要时不时提一下,这让他有一些莫名的羞赧。
王志倒觉得无所谓,小时候他还和村里的好哥们儿比谁尿得远呢。
等林七出来时,他正好收拾完碗筷,随便扯了两件衣服就进去冲澡了,不到五分钟就光着膀子出来了,要不是看到他头发和身上都湿了,林七还以为他没洗。
王志此人对人生的追求主要表现在美食上,至于其他的就马马虎虎得过且过,对待洗澡这件小事,他始终贯彻一个理念,那就是快。
王志甩着脑袋出来,看到林七坐在床边呆愣地看着自己,脸颊两边红通通的,还以为他发烧了,不只是脸,被水滋润过的四肢关节都泛着红,王志之前没接触过皮肤这么白的人,所以他不知道这是正常现象。
“阿七,你脸怎么这么红啊?发烧了?头晕不?”王志长腿一迈走到床边,用手背测量林七额头的温度:正常。
“啊?没有啊,可能是天太热了。”
一听到他说热,王志皱了皱眉,然后蹲下抬起一边床脚扯出一块五颜六色的方形纸片,摊开一看,原来是张被折叠的超市宣传单。
王志用嘴吹了几下灰尘再用手掌抹了抹,随后递给林七:“屋里没有扇子,阿七你今晚将就将就用这张纸扇风吧,明天再去买把。”说完王志在心里止不住唾弃自己:王志啊王志,就你这条件还敢自告奋勇照顾别人?连把扇子都拿不出来,人家跟了你能好过么?到时间可别害了人家!
林七倒没嫌弃,眼睛亮晶晶地接过去说谢谢志哥。
这让王志更不好意思了,林七这小子也太容易满足,太好养了。王志侧过脸眼神转到一边不跟他对视,摆着手说一张纸而已…你能用就行,睡觉吧。
同居无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矛盾与分歧,而现在他们迎来第一个分歧,那就是如何安排睡觉地点。
病人不能睡地上,王志让林七睡床,他睡地。
主人必须睡床上,林七让王志睡床,他睡地。
两人争执了半天,谁也不让着谁,王志心累,这阿七一直言听计从的,怎么这时候这么犟?没办法,他只好提议:两人都各退一步,都睡床,这样没什么好争了吧?就是有点挤。林七欣然同意。
房东良心,给租客配的床比其他家的都要宽些,睡下王志和林七刚刚好,没有想象中的会挤到对方的手臂。
如果不是特殊情况,王志的睡眠质量一向很好,秒睡功底非常扎实。林七就不一样,一方面是时常头疼,另一方面是他思虑过重,他现在除了王志外无依无靠,可怕的失忆让他觉得自己与社会脱节,寸步难行,只能不断的从王志身上获取安全感,而越是依靠王志他越觉得对不起王志,愧疚感不断上升冲散了他的全部睡意。
林七歪过头用眼睛就着夜色描摹王志熟睡的侧脸,非常小声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对不起,我是一个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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