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惊变

书名:九境劫:凡界序章
作者:天饶

光阴荏苒,五年时光,在北境边关的铁与血、风与沙中,悄然而逝。

黑水城,这座饱经战火与风霜的边陲重镇,如今已大不相同。城墙更高,更厚,布满了新添的防御法阵与狰狞的守城器械。城内街道虽依旧粗犷,却整洁有序,商铺、酒肆、民居鳞次栉比,虽不繁华,却充满了一种边塞特有的、坚韧而蓬勃的生气。街道上,行人络绎,除了披甲执锐、步履生风的军士,更多的是安居乐业、脸上带着满足笑容的百姓。孩童在巷口追逐嬉戏,妇人挎着篮子讨价还价,一切都显得安宁而充满希望。

这一切的改变,离不开一个人——锐士营“先锋营”营正,常顺。

五年时间,足以让一个少年,成长为边军中的中流砥柱。常顺如今已是二十八岁,面容褪去了最后一丝青涩,却并未染上边塞的粗粝。他肤质白皙如玉,在边关的风沙与烈日下,似乎被灵力自行洗涤滋养,愈发显得丰神俊朗,剑眉星目,鼻若悬胆,唇似涂朱,五官组合在一起,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糅合了英气与俊美的深刻轮廓。尤其是一双眼睛,深邃沉静,目光扫过时,锐利如鹰,却又带着一种令人信服的沉稳,偶尔流转间,有内蕴的神光一闪而逝。他身姿挺拔如松,宽肩窄腰,猿臂蜂腰,即便是寻常行走,也自带一股渊渟岳峙、出尘飘逸的气度。那并非仅仅是沙场磨砺出的威严,更有一种因修炼而带来的、隐隐与天地相合的从容与高华。五年血战磨砺,他的修为亦是一日千里,早已突破至六阶中期,体内《皇极惊世书》与《九幽噬魔经》的灵力交融愈发圆融,阴阳镇岳獒小岳亦随之成长,实力深不可测,只是平日多以幼犬形态示人,陪伴在某人身边。

他不再仅仅是那个冲锋陷阵的什长。三年前,因战功卓著,治军有方,更在数次与魔族的局部冲突中,屡为先锋,以寡敌众、摧城拔寨,打出赫赫威名,经司徒明将军力荐,朝廷特批,他得以在锐士营中独立建制,创立了全新的营部——“先锋营”。此名既昭示其常为先驱、冲锋陷阵的职责,也暗含司徒明将军对他的殷切期望——愿他能成为锐士营,乃至整个黑水边军的先锋利刃,所向披靡。

先锋营建制五百,兵员皆是常顺亲手从各营、甚至新兵中严格选拔出的悍勇忠贞、胆大心细之士。经过他近乎严酷却又极为有效的操练,以及数次与魔族小股部队的实战洗礼,如今的先锋营,已是黑水城乃至整个北境边军中一股令人侧目的尖刀力量。军纪严明,令行禁止,配合默契,战力剽悍,对常顺这位年轻的营正,更是心悦诚服,令行禁止。

山猫与黑塔,作为最早跟随常顺的生死兄弟,如今已是先锋营的左右营副。山猫心思缜密,负责军情、训导与后勤;黑塔勇猛无匹,是冲锋陷阵的尖锋。两人皆已踏入五阶,是常顺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豆子和瘦猴也早已独当一面,凭借战功升任什长,各自统领着麾下如狼似虎的弟兄。

而先锋营中,还有一个特殊的存在,全营上下无人不爱,无人不护的宝贝——妞妞。

当年的小不点,如今已是十岁的小姑娘。或许是边关的风霜与军营的阳刚之气滋养,她出落得十分健康。身量抽高了不少,虽仍显纤细,但已初具少女的雏形。皮肤是细腻的象牙白,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依旧清澈明亮,却少了几分惊惧,多了灵动与聪慧。鼻梁秀挺,嘴唇是淡淡的粉色,笑起来时,颊边会有两个浅浅的梨涡,仿佛能甜到人心里去。她继承了母亲(尽管她不知)的秀美骨相,虽衣着朴素,常年只是干净的布裙,发间也仅用最普通的木簪或布条束起,但那亭亭玉立的身姿与日渐显露的绝色容颜,已隐隐有了倾国倾城的影子,比之宫廷画师笔下那些娇养的公主,更多了一份清澈灵动、不染尘俗的自然之美。

她的“心症”,在常顺日复一日的悉心陪伴、小岳无声的守护、以及整个先锋营叔伯兄长们笨拙却真诚的关爱下,早已痊愈。如今已能独自安睡,平日里帮着营中伙夫做些择菜、洗涮的轻省活计,或是给受伤的士兵递水送药,小身影在营中忙碌,像一只快乐的蝴蝶。她依旧依赖常顺,那是融入骨血的习惯与亲情,但不再是不敢离步的惊恐,而是发自内心的亲近与信赖。她是先锋营的“小郡主”,是全营几百条汉子心中最柔软的那块地方,谁若是敢对妞妞有半分不敬,无需常顺开口,整个先锋营都能生撕了他。

今日,恰是军中旬休。阳光明媚,黑水城难得一片祥和。常顺褪下冰冷的甲胄,换上一身半旧的玄色劲装,更显得他身形挺拔,气质卓然,肤白如玉,在玄色衣料映衬下,愈发显得面如冠玉,英挺不凡。他身边,跟着同样换下布裙、穿了一身鹅黄色崭新夏衫的妞妞。衣裳是山猫托人从南边带来的好料子,衬得妞妞小脸愈发白皙明艳。

“哥哥,今天集市好热闹呀!” 妞妞牵着常顺两根手指,好奇地东张西望,小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红晕。她平日里多在营中,偶尔上街,也是这般跟着常顺。

“嗯,小心看路。” 常顺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笑意,目光温和地落在妞妞身上。只有面对妞妞时,他眼中那惯常的冷峻才会彻底融化。

兄妹俩走在街上,沿途遇到的百姓,无论是摆摊的小贩、巡城的士卒、还是过往的行人,见到常顺,无不露出真诚的笑容,恭敬地招呼:

“常营正!”

“常营正好!”

“常营正,带妞妞出来玩啊?妞妞又长高啦!”

“常营正,尝尝我家新出的炊饼!”

常顺亦微微颔首回应,并无半点架子。他在黑水城五年,不仅战功卓著,守土安民,更因其治军极严,麾下将士从不扰民,反而时常帮助百姓修葺房屋、清理沟渠,在民间威望极高。司徒明将军日渐倚重,许多防务民生之事,也常交由他协助处理,黑水城能有今日气象,常顺功不可没。

“哥哥,你看那个泥人,捏得好像小岳呀!” 妞妞指着一个摊位,雀跃道。

常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个老手艺人摊子上摆着不少栩栩如生的泥偶,其中一只黑金两色、憨态可掬的小狗,竟真有几分小岳的神韵。

“喜欢?” 常顺问。

妞妞点点头,又摇摇头,小声道:“看看就好啦,哥哥挣钱辛苦。” 她虽受尽宠爱,却从无骄纵之气,反而比同龄孩子更懂事,知道节俭。

常顺心中微暖,揉了揉她的头发:“看看无妨。” 他带着妞妞走到摊前,妞妞小心翼翼地拿起那只“小岳”泥偶,爱不释手地把玩,却终究没有开口要买。

陪着妞妞看了一会儿泥人,又逛了逛卖女红针线的摊子,常顺心中忽然一动。他瞥见不远处一个首饰摊上,一支白玉雕成木兰花样式的发簪,质地不算顶好,但雕工细腻,木兰含苞待放,清雅别致,在边塞之地已属难得。他想起妞妞头上那根用了许久的旧木簪,又看看身边日渐长大的妹妹,心头涌起一阵怜爱。

自己的妹妹,自己宠。何况,妞妞值得世上最好的一切。

“妞妞,” 常顺停下脚步,指了指旁边一个卖糖画的老翁,“你看那边糖画,想不想要个小兔子?哥哥去给你买,你在这里等我一下,别乱跑,就站在这儿,能看见哥哥,好不好?” 他指的位置,正在首饰摊斜对面,中间只隔一条不宽的街巷,抬眼便能望见。

妞妞不疑有他,听说有糖画,眼睛一亮,乖巧点头:“嗯!妞妞就在这里等哥哥,不乱跑!” 她最听哥哥的话。

“好,真乖。” 常顺又揉了揉她的头发,转身,看似朝着糖画摊子走去,实则脚下方向微偏,悄无声息地靠近了那个首饰摊。他不想让妞妞看见,想给她一个惊喜。

与此同时,黑水城东门,一阵与边塞粗犷格格不入的喧嚣与烟尘滚滚而来。

数十骑高头大马,簇拥着几辆装饰华丽、却因长途跋涉而蒙尘的马车,浩浩荡荡闯入城中。马上的骑士鲜衣怒马,神色倨傲,顾盼之间带着京城来的优越与跋扈。车队中央最豪华那辆马车窗帘挑起,露出两张年轻却写满纵欲过度与不耐烦的脸。

一人约莫二十出头,穿着明黄色绣四爪蟒袍,头戴金冠,面色虚浮,眼袋深重,正是当朝太子——东方誉。另一人年纪相仿,衣着华贵,锦袍玉带,但眉眼狭长,透着阴鸷与贪婪,正是当朝太师赵嵩之侄,太子死党——赵天霸。

“这穷乡僻壤的,总算到了最后一站。” 东方誉打着哈欠,嫌弃地打量着黑水城还算整齐的街道,“比前几个破地方强点,但也有限。赵兄,你说这里能有什么乐子?”

“太子爷,这北地边城,能有什么雅致乐子?” 赵天霸嘿嘿一笑,眼中闪过一丝淫邪的光芒,“不过嘛,边地苦寒,据说民风也……别有一番滋味。听说此地女子,因常年劳作,身段结实,性子也……够味。不如寻个地方,让本地官员找几个来,给您解解闷?”

东方誉不置可否,懒洋洋地挥挥手:“你看着办吧,本宫乏了,先找个地方落脚。这破地方,也就那个司徒明还算个能打的,让他准备准备,过两日本宫要去检阅边军,看看这北境的兵,到底有几分本事。”

“是,太子爷。” 赵天霸谄媚地应道,随即对身边一名侍卫道,“去,通知黑水城守将,太子殿下驾临,让他们赶紧收拾出最好的馆驿,再让司徒明亲自来迎!”

车队在城中横冲直撞,惊得百姓纷纷避让,鸡飞狗跳。街道两旁的商贩,看着这奢华跋扈的车队,眼中露出畏惧与嫌恶。很快,车队来到城中还算体面的一处驿馆前停下。东方誉在侍卫搀扶下,懒洋洋地下车,在一众官员的恭迎下,走了进去。赵天霸却没立刻跟着进去,他骑在马上,那双狭长的眼睛带着贪婪与挑剔,扫视着街上来往的行人,尤其是在那些年轻女子身上流连。

“无趣,庸脂俗粉。” 他撇撇嘴,正觉扫兴,目光随意地掠过街角,忽然,他眼睛猛地一亮,如同发现了猎物的毒蛇。

就在街角斜对面,一个卖针线的摊位旁,一个穿着鹅黄色夏衫的小女孩,正踮着脚,好奇地看着摊子上五彩斑斓的丝线。阳光洒在她身上,映得那身鹅黄衣裳格外鲜亮,也映得她那张小脸,如同羊脂美玉雕琢而成,眉眼如画,琼鼻樱唇,皮肤细腻白皙得几乎透明,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清澈见底,带着不谙世事的纯真与好奇。她年纪虽小,但那已初具雏形的精致五官,亭亭玉立的身姿,以及那股干净清澈、不染尘埃的气质,如同淤泥中绽放的白莲,瞬间将这粗糙的边城背景都衬得明亮了几分。

赵天霸呼吸一滞,随即眼中爆发出强烈的贪婪与占有欲。他玩过的女人不少,但这种清纯灵动、仿佛山涧清泉般的极品,却是头一次见!尤其在这蛮荒之地,更是稀世珍宝!

“好!好一个绝色胚子!” 赵天霸舔了舔嘴唇,脸上露出淫邪的笑容,“想不到这穷乡僻壤,竟藏着这等美人儿!这趟没白来!”

他翻身下马,理了理衣襟,对身边几名护卫一挥手:“走,跟本公子去瞧瞧!”

此刻,常顺正在首饰摊前,拿起那支木兰白玉簪仔细端详。玉质温润,雕工确实不错,木兰含苞,寓意也好。他正要付钱,心念微动,神识感应中,忽然察觉不远处传来一阵异常的骚动,以及……妞妞那边传来的细微惊恐低呼。

他眉头一皱,立刻转头望去。

只见几个身着华服、神色倨傲的护卫,正将妞妞围在中间,为首一个锦衣公子,正伸出折扇,要去挑妞妞的下巴,脸上挂着令人作呕的、自以为风流的笑容。

“小妹妹,一个人呐?跟哥哥们去玩玩如何?哥哥带你去京城,吃香的喝辣的,穿金戴银,好不好?” 赵天霸的声音带着一种令人不适的黏腻。

妞妞小脸煞白,眼中充满了惊恐,她紧紧抱着怀里刚买的一个小布偶,步步后退,却被身后的护卫挡住去路。“你……你们走开!我哥哥……我哥哥马上回来了!” 她声音发颤,带着哭腔,强作镇定。

“哥哥?” 赵天霸嗤笑一声,伸手就想去抓妞妞的手腕,“你哥哥算什么东西?在这黑水城,还没人敢管本公子的事!乖乖跟本公子走,保你以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就在他那油腻的手指即将碰到妞妞手腕的刹那——

“咻——!”

一道尖锐的破空声,毫无征兆地响起!

赵天霸甚至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只觉得右手手腕处传来一阵钻心剧痛,仿佛被烧红的烙铁狠狠烫了一下,又像是被毒蝎蛰了一口,整条手臂瞬间酸麻无力,惨叫声脱口而出:“啊——!!”

他猛地缩回手,只见右手手腕处,赫然多了一个乌青发紫、深可见骨的小小血洞!鲜血正汩汩流出,伤口边缘呈现出诡异的焦黑之色,仿佛被什么极高温的东西瞬间洞穿灼烧!更有一股阴寒歹毒的气劲,顺着手腕经脉,疯狂向体内侵蚀!

“谁?!哪个不开眼的狗东西,竟敢伤本公子?!” 赵天霸又惊又怒,捂着血流如注的手腕,厉声嘶吼,目光怨毒地扫向四周。

围观的百姓早已吓得四散退开,留下中间一片空地。只见不远处,一道挺拔如松的玄色身影,正缓缓走来。那人面容俊美,肤色白皙,在边城阳光下宛如美玉,但一双眼睛却冰冷如万载寒潭,不带丝毫温度,只是淡淡地扫过来,就让人如坠冰窟,遍体生寒。

“哥哥!” 妞妞看到来人,如同见到了救星,眼泪瞬间涌了出来,挣脱了因赵天霸受伤而略微松懈的护卫,像只受惊的小鹿,飞快地跑向来人,躲到他身后,小手紧紧抓住了他的衣角,身子还在微微发抖。

常顺轻轻拍了拍妞妞的手背,示意她别怕。他目光落在赵天霸血流不止的手腕上,又扫过那几个如临大敌、纷纷拔出兵刃的护卫,最后,落在那锦衣华服、却面目扭曲的赵天霸脸上,缓缓开口,声音平静,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冰冷威压:

“光天化日,强抢民女,谁给你的胆子?”

他手中,把玩着一枚刚从地上捡起的、再普通不过的碎石子,指尖还残留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炽热与阴寒交织的奇异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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